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通知》的要求,增强档案服务中心工作的要求,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学校党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对学校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出来周密部署安排,同时要求学校各部门单位、档案馆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牢记初心使命,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材料的日常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依有关标准,按照规定和要求,向学校档案馆移交。
二、认真履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档案收集工作
各部门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自觉扛起责任、脚踏实地、主动作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档案的收集工作。一是积极履职,档案馆工作人员积极履职,指导文件收集归档工作。二是重点作为,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及时了解跟进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学校重点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地收集疫情防控期间的文件资料,做到疫情防控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三、疫情防控期间档案收集归档范围
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包括纸质文件材料、声像、电子文件材料和实物等)都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1) 学校及各部门单位成立疫情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协调机制的相关材料;
(2) 学校领导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批示和讲话材料;
(3) 学校印发的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文件正本和签发稿;
(4) 学校及各部门疫情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及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通知、方案、纪要、录音、录像、照片等;
(5) 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分析报告,统计报表、通报材料、各类简报专报、大事记等;
(6) 各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志愿者组织及成员名单,及其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7) 各类社会救助、捐赠等资金和物资来源、分配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8) 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宣传及表彰材料;
(9) 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其他文件材料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0.2,14